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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融资平台首次外债发行解决方案
    政府融资平台首次外债发行解决方案:

     

           根据发改委外债666号文新规,所有企业(含地方国有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发行外债,需由境内企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申请备案登记,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地方国有企业政府融资平台(银监会和财政部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名单内)发行外债只能用于偿还未来一年内到期中长期外债,这意味着之前没有发行并即将到期的外债,将无法首次发行外债,想要直接到发改委申请中长期外债批文将受到严格限制。以目前的政策,若政府融资平台到国外发债融资是必须得到发改委的批文,当然低于一年【364天的】债券发行的是不需要批文的。

    因此,建议政府融资平台首次海外发债融资的解决方案如下:

     

    第一阶段:我们通过发行一期364天的短期外债,因为一年期以下外债发行,无需发改委批文,简单快捷,资金用途用于新增项目和借新还旧,我们建议发行规模适度,发行票息,由于平台首次在境外资本市场亮相,建议以一个比较好票面价格向市场展现,把握合适市场窗口启动交易,首次成功发行能够为企业获得更高声誉和国际认可度;

     

    第二阶段:当第一期已成功发行的364天短期外债快到期偿还时,你们的律师及政府主管企业相关部门着手开始准备申请材料到发改委为自己政府融资平台尝试沟通并申请中长期外债批文,发行规模由发改委核定,资金用途仅限于借新还旧,根据对最新政策文件深度解读,律在写申请材料时适当包装处理,完全有可能取得突破申请批文成功,假如仍无法突破,可继续通过再发短期外债借新还旧循环供给资金,不要为解决过桥资金而烦恼,等二次增发债到帐后再还上次旧债。为政府融资平台拓宽境外融资渠道及长远发展尽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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