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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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交易竞价方式,证券交易竞价原则
    一、竞价方式



    (一)连续竞价



    1.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金融牌照

    2.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3.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二)集合竞价



    1.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2.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3.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二、竞价原则



    (一)时间优先



    (二)价格优先



    1.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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